推理小說的故事裡,偵探總是個不能缺少的角色。偵探這個行業,一向予人神祕、低調、高深莫測的印象,然而開辦女子偵探社的文顯楠(Philic),卻反其道而行,辦公室裝置得燈火通明,作風也較同業高調。
「全女班可以讓客人放下戒心,減低彼此的距離感,而女人的心思也比較慎密。現在的偵探主力負責民事案,工作方向跟從前已有所不同,客人愈趨年輕化,除了傳統的捉姦,也會有家長委託調查子女有否援交或吸毒,我們就像『民間警察』。」
文顯楠
80後女偵探,大學畢業後加入偵探行列,09年自立門戶,開設全女班的「宏智偵探社」,成立全港第一間女子偵探社。

雖然真實的偵探,不會如柯南或金田一般,協助警方調查連環兇殺案,但偵探具備的和觀察力和推理能力,Philic卻說能應用到生活之上,就像福爾摩斯初見華生時,憑對方的衣著和動靜洞悉一切。「推理邏輯跟生活息息相關,我們試過有同事以筆跡,找到在文件出錯的人;我自己很喜歡觀察別人的習慣和小動作,好像喝咖啡的時候,有些人喜歡咬杯,有些人飲完會轉杯,單看咖啡杯就能知道是誰喝過。」

「真相」的定義
無論是虛構的推理作品,抑或在現實中的處境,偵探們調查的最主要目的,也都是為求了解真相。不過,當找到事實的證據,是否就代表探求到真相呢?面對過形形式式的客人,曾經為應否向當事人揭露真相而糾結的Philic,選擇如此為「真相」下定義。「即使拍到當事人的調查對象出軌,但真相並非只是那幾張拍下來的照片,背後有甚麼原因而衍生這些照片,我覺得才是真相的全部。」

TEXT:C LONG
PHOTO:FRANK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