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oming soon

六大警察故事謬誤

2018-09-26

 不論電影或電視劇,懸疑動作片抑或喜劇,令人看得肉緊的警匪情節,從來都是香港戲劇故事的一個常見元素。然而,戲劇中的警察工作細節,不少與現實不符,是次便跟大家拆解一下這些有趣的情節謬誤!

This is an order, understand?
劇情:當上級指派下屬工作時,通常會以強硬的語氣說:””This is an order, understand?”” 而下屬則回應一句””Yes sir””來表示服從。
現實:上級不會如此下令,因為所有由上級分派的工作,已經是一個指令,無須再次強調。

「劈炮」辭職
劇情:衝動派警察在工作上遇到不滿,或怒氣沖沖時,會隨即在上司面前卸下配槍,連同委任證放在上司案頭「劈炮」辭職,然後瀟灑地轉身離去。
現實:就算有任何不滿,警員都不能丟下配槍,轉身離去。辭職須依據一定程序,且設有通知期,如果警員貿然離開工作崗位,可能會干犯刑事罪行。 

有料到!
劇情:當各探員討論案情時,往往有另一名探員從外走進,雀躍地高聲報告:「有料到!」
現實:幾乎沒有警察會說這句說話。

西九龍重案組
劇情:在罪案現場,到場接手案件的警員,通常都是隸屬「西九龍重案組」。
現實:香港警隊編制中,不止有西九龍重案組,還有東九區、新界北、新界南、港島及水警,一共六大總區重案組。案件發生後,當局會根據罪案發生的地點,而決定負責接手跟進的重案組。

拔槍互指
劇情:當兩個警察不和,發生爭吵時,會拔槍互相指著對方。
現實:一旦配槍被拔出,警員都需接受調查,並作詳細交代。如果沒有一個合理、合法的拔槍原因,例如要拘捕重犯等,拔槍者有可能要受法律制裁。

天台會面
劇情:警察大多會在天台與卧底探員會面,商討行動細節。
現實:警察會在較安全的室內空間接見卧底探員,至於是甚麼地方,不可隨便公開透露,但不會選擇天台。

Profile

梁寶德前總警司

曾任刑事情報科及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(O記)主管

TEXT:TRACY、梁寶德前總警司(資料提供)
PHOTO:網絡圖片

相關文章